经常听说有些公司建议以不动产投资来进行节税。
主要为新建筑的一室。
原因就是投资后悔出现负帐,也就是亏损。
由于出现了亏损,与核心业务的利润共同计算后需要支付的税款就会减少。
例如:年收入为1000万日元某人以全额贷款购买了房租为12万日元的3000万日元的新建筑的单间。
房租为12万日元每个月还款也为12万日元左右(假设贷款期限30年,利率为3%),收支上则为0。
但是,考虑到运营费用每个月会有支出。
该运营费和折旧赔偿就会出现亏损,共同计算后就会节税。
另外,考虑到长期贷款减少利息利率,到了还款的后半阶段节税效果就会减少。
我并不能找到以节税为目的出售的房产的好处。
既然是为了赚钱而考虑不动产投资,购买亏损的房产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。
虽然有节税的副产物,但建议首先用不动产投资顺利获得利益后再考虑节税。